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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GLP.eu News - English</title>
<description>GLP.eu News - Chinese</description>
<link>https://www.glp.eu/rss/plain/cn.php</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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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欧盟外观设计的保护变得更加重要且广泛</title>
<pubDate>Wed, 12 Aug 2026 00:00:00 GMT</pubDate>
<link>https://www.glp.eu/cn/update/news/?id=313</link>
<description>
2025年，欧盟知识产权局收到的外观设计申请量创下历史新高，超过13万件（其中50%来自欧盟以外地区），这印证了这一保护工具日益增长的战略重要性。2026年7月1日生效的法规修订使该体系更加有效：一方面扩大了保护范围，另一方面也使识别假冒产品变得更加容易。
因此，权利人必须充分理解此次改革带来的新机遇，从而制定出越来越有效的策略，以保护并充分利用其创意。 
本文将概述相关法规变更内容：我们的专业团队随时为您提供协助，帮助您找到最符合您利益的解决方案。 
1. 视图数量增加
用于展示待受保护设计静态视图的数量已从最多7幅增加至10幅，以便更好地识别和保护产品的特征。可注册静态视图数量的增加，使得识别赋予产品新颖性和显著性的特征变得更加容易，从而能够更详细地说明这些特征并使其更加清晰可见。
这一保护范围的扩展已由新《条例》（《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第18-bis条）予以确认，其中规定："除在欧盟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中可见外，产品的设计特征无需在任何特定时间或任何特定使用情况下均可见，即可享受外观设计保护。该原则的例外情况应适用于复杂产品中那些在该产品正常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可见的组成部分的外观设计保护"。
 
2. 关于复合产品和备件的新规定
针对复合产品的相关规定已得到阐明，特别是关于仅用于维修目的的复合产品部件的规定（《欧盟设计法》第20-bis条）。复合产品的定义为"由多个可更换部件组成，且允许对产品进行拆卸和重新组装的产品"。在此情况下，当该零部件（"必须匹配"）仅用于恢复复杂产品的原始外观时，外观设计保护不得演变为对备件市场的垄断。不过，维修条款附带一项信息披露义务：制造商和销售商必须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用于维修的零部件的商业来源及制造商身份。
 
3. 多项外观设计申请的上限
多项外观设计申请最多可包含50项设计，从而对此前未设定上限的规定进行了限制。
 
4. 新的申请格式
申请不仅可以使用传统的静态格式，现在还可以使用三维（3D）文件和视频文件。
 
5. 取消实体提交
不再允许以实体形式提交需要获得保护的物品。
 
6. 单一申请涵盖不同产品类别
在多项申请中，不再需要遵循洛迦诺分类，因此可以将用途不同的产品合并提交。这一变化使得以显著更低的成本维持相关产品的保护成为可能。
 
7. 引入标识符号
已注册的外观设计可使用 Ⓓ 进行标识（《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第 26-bis 条）。该标识并非强制要求，但从商业角度来看可能具有优势。
 
8. 保护范围扩展至数字和虚拟对象
已注册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已得到扩大，该权利不仅适用于能够以实体对象形式呈现的内容，非实体、虚拟对象（如数字环境、文件、图形用户界面（GUI）等）也可获得保护。为此，《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第3条中的定义已按以下方式予以扩展：
"外观设计"（《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第3条第1款）现还包括动画，其定义为外观设计的一个或多个特征的运动或过渡，可能表现为视觉元素的渐进式变化，无论其原始特征是否得以保留。
"产品"（《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第3条第(2)款）现也包括非实体要素；因此，产品被视为除计算机程序以外的任何工业或手工艺制品，无论其是否以物质载体形式体现，还是以无形形式表现。
 
9. 加强针对假冒行为（包括数字假冒）的保护
对注册外观设计所有权人或受让人的保护已得到显著加强，因为《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第19条现规定，假冒行为不仅限于对产品的实体复制，还包括在文件或软件中的复制。特别是，将禁止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 制造、提供、投放市场或使用包含该外观设计或应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
▪ 出于商业目的进口、出口或持有此类产品；
▪ 创建、下载、复制、分享或分发包含该外观设计的媒体或软件，且此类活动旨在使制造包含或利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成为可能。该禁止规定有两项例外情形（《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第20条），符合这些情形不构成侵权：
 
  ▪ 仅为识别或指明某产品属于设计权人而使用该设计的情形；
  ▪ 为评论、批评或戏仿之目的实施的行为，以保障表达自由权，但前提是该等行为属于正常商业惯例，且不会不当损害该设计的正常经济利用。
 
▪ 涉嫌假冒的产品经由欧盟领土过境，即使该等货物无意在内部市场投放自由流通。
 
10. 欧盟境外首次公开的相关性
对于在欧盟境外首次公开、随后以商业方式引入欧盟且符合注册外观设计保护条件的产品，该首次公开在评估新颖性和/或独立特征时被视为有效且相关，也可作为未注册外观设计保护的起算点。
 
11. 续展费最新情况
申请费保持不变，而每项外观设计的续展费已根据五年续展周期进行了上调。
 
12. 无效程序的优先处理
若被异议外观设计的所有权人未对撤销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理由或请求提出异议，欧盟知识产权局可优先作出裁决。这从防御和战略两个角度来看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这可能加快对未受异议或明显存在缺陷的已注册外观设计的撤销；另一方面，这要求所有权人密切关注欧盟知识产权局的通知，并及时回应撤销申请。
 
13. 该权利的新名称
该权利的名称将从"共同体外观设计"变更为"欧盟外观设计"。现有申请和注册将自动适用新名称。
 
关于新《[Link] 欧盟外观设计条例》所有修订内容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我们之前的分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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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GLP在线30年：庆祝历史，展望未来</title>
<pubDate>Thu, 30 Jul 2026 00:00:00 GMT</pubDate>
<link>https://www.glp.eu/cn/update/news/?id=312</link>
<description>
1996年，我们注册了域名glp.it。当时，商业互联网仍处于开拓阶段，未来对商业的影响远未显现。
这一决定体现了始终指引GLP知识产权策略的核心信念：新兴技术会创造新的价值形式，而有价值的资产应当尽早被识别并加以保护。
从一开始，GLP就意识到互联网绝不仅仅是一项技术创新。它将创造一个全新的沟通、商业和声誉环境，名称、品牌和身份将在互联网获得前所未有的可见度和战略重要性。
从这一角度来看，域名从来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地址。它是一种新型的无形资产，与商标、企业形象、商业关系和信任紧密相连。
当.eu域名推出时，正是这一愿景指引着GLP。通过注册glp.eu域名，我们认识到，建立一个与其欧洲业务格局及长期发展相一致的数字身份至关重要。
时至今日，域名仍是知识产权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需要像商标及其他宝贵的无形资产一样，得到审慎的管理、监控和保护。
glp.it和glp.eu的发展历程，归根结底并非一个关于网站的故事。
这是一个在他人尚未察觉之前，便率先认识到新型无形资产价值的故事。
而这一原则，至今仍在塑造着我们看待创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方式。</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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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摩尔多瓦成为《欧洲专利公约》第40个缔约国</title>
<pubDate>Tue, 28 Jul 2026 00:00:00 GMT</pubDate>
<link>https://www.glp.eu/cn/update/news/?id=311</link>
<description>2026年6月1日，摩尔多瓦共和国加入了《欧洲专利公约》（EPC），成为欧洲专利组织（EPO）的第40个成员国。
此次加入标志着三十多年前启动的融入进程圆满完成，也意味着欧洲专利体系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该体系现已覆盖超过7.15亿人口的市场。
这对欧洲专利的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意味着哪些变化？
主要实际影响涉及2026年6月1日及之后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对于此类申请，摩尔多瓦将自动被纳入欧洲专利程序所涵盖的成员国范围，无需再依赖以往在该国获得保护所采用的机制。
带来的优势
对于企业、研究机构和发明人而言，这一变化带来了多项好处：
▪ 可通过标准的欧洲专利途径在摩尔多瓦获得专利保护；
▪ 与之前的验证制度相比，行政手续更为简便；
▪ 在《欧洲专利公约》（EPC）区域内，专利权的管理更加统一；
▪ 由于地域覆盖范围的扩大，专利组合的潜在价值得以提升。
尽管摩尔多瓦尚未加入欧盟，但该国与欧盟市场的经济和贸易关系尤为密切，多年来欧盟一直是摩尔多瓦出口的主要市场。
因此，通过《欧洲专利公约》（EPC）体系获得专利保护的可能性，使创新型企业能够更轻松地在这个日益融入欧洲经济格局的新兴市场中立足。</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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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金融时报》和Statista连续第2年将GLP评为专利咨询领域金奖</title>
<pubDate>Tue, 16 Jun 2026 00:00:00 GMT</pubDate>
<link>https://www.glp.eu/cn/update/news/?id=310</link>
<description>
在2026年"[Link] 欧洲领先专利律师事务所"排行榜中，GLP从222家入选的咨询律所中脱颖而出，连续第2年在专利咨询所涵盖的全部6个技术类别中均跻身最高金奖行列，这是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意大利律所。
若从欧洲整体背景来看，这一成就更具深远意义：在2025&amp;ndash;2026年期间，全欧洲仅有8家律所能在所有类别（生物技术、食品与医疗保健、化学与制药、电气工程与物理、信息技术与软件、材料与纳米技术、机械工程）中均获得"金奖"评级，这进一步巩固了本团队在最高层级上持续且全面的领先地位。 
对于GLP团队而言，这一成就源于多年来全体成员，无论职位高低，始终如一地通过责任、牺牲和批判性思维，追求能够为进一步改进铺平道路的成果。
GLP拥有近60年的历史，主要为活跃于所有主要科技领域的客户提供服务，其中包括众多在国内及国际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工业产权保护方面的咨询与规划工作，始终秉持着不带偏见的务实、国际化且与时俱进的理念。
GLP团队的声明 
"连续第2年在所有类别中均获评最高级别的'金奖'，加上此前取得的成绩，对GLP而言是一项尤为重要的成就，因为这表明我们内部开展的工作、其在外部的落实，以及我们如何根据行业必须面对并力求预见的剧变不断革新，持续发挥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认可。
GLP专利团队成员一致认为：每个工业领域都有其特定的技术规范，但鉴于各企业在此领域的具体实施方式、不同市场环境以及竞争性质的差异，以独特且本质上量身定制的方式处理专利保护问题已成为必然之举，我们始终以审慎的态度、持续的准备以及与客户的紧密合作来为此提供解决方案。"
对本律所领先地位的肯定
在所有专利技术领域（生物技术、食品与医疗保健、化学与制药、电气工程与物理、信息技术与软件、材料与纳米技术、机械工程）中，GLP连续第2年跻身最高级别的"金奖"行列，这进一步巩固了其在欧洲领先知识产权律所中的地位。2026年的这一成绩是在对222家欧洲律所进行比较后取得的，巩固了GLP团队持续增长与稳定的发展轨迹，彰显了本团队在不断变化的行业环境中，凭借高度的技术专业化、跨学科方法以及国际化视野开展业务的能力。
在本次排名中，GLP作为欧洲仅有的8家律所之一，也是唯一一家意大利律所，在2025年和2026年均荣获最高殊荣，这一成就更显非凡。我们向各界分享这一成果，旨在为作为国家经济真正驱动力之一的工业领域提供最高水平的经营性资产。
我们谨向所有客户和合作伙伴致以诚挚谢意，感谢你们日复一日的信任以及对我们服务的推荐，这进一步巩固了我们作为欧洲知识产权领域领先合作伙伴的声誉。
  
  	英国《金融时报》和Statista如何落实评选规则
  
  
   
    《金融时报》研究合作伙伴Statista负责收集客户和同行的推荐数据，以此拟定最终获奖名单。数据显示，总计有10000名专利律师和客户受邀请参加这一调查评选活动。 
   每位参与者可以投票推荐在专利领域最认可的一家公司，无论是从整体水平上还是所涉及的六个不同工业技术领域："生物技术"、"食品与医疗保健"、化学与制药"、"电气工程与物理"、"信息技术与软件"、"材料与纳米技术"以及"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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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GLP连续第12年获评IAM Patent 1000金奖律所</title>
<pubDate>Thu, 04 Jun 2026 00:00:00 GMT</pubDate>
<link>https://www.glp.eu/cn/update/news/?id=309</link>
<description>GLP已连续第12年入选IAM Patent 1000这一全球领先专利专业人士榜单，该国际榜单专门评选专利法领域的顶尖律所和专业人士。
在2026年榜单中，IAM Patent 1000评价GLP为一家"极具竞争力、立足国际且经验深厚"的知识产权精品律所，拥有50多年市场经验，提供涵盖本国、欧洲及国际层面的全方位专利服务，包括战略规划、申请提交、专利审查及专利组合管理。
今年的评选结果更有意义，因为GLP首次入选欧洲专利局排名。而这又正值2025年欧洲专利申请量创下201974件的历史新高，人工智能、数字通信、6G、量子技术、能源及电池创新正重塑着专利格局的背景之下。
此次获评认证了GLP专利团队的实力，该团队由管理合伙人Davide Luigi Petraz和Daniele Giovanni Petraz领导，其战略思维、专业技术及响应能力始终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
该排名还特别提到了专利部负责人Lorenzo Fabro，这位拥有欧洲、意大利及圣马力诺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业人士，在跨技术领域的专利撰写、审查、异议程序、侵权及有效性事务方面具备深厚的专业造诣。
我们衷心感谢客户和合作伙伴长期以来的信任，并祝贺GLP团队连续第12年获得这一殊荣。
IAM 1000 2026年对GLP的评价
"极具竞争力、立足国际且经验丰富"，作为一家拥有50多年市场经验的资深知识产权精品律所，GLP已建立了良好的声誉。该所提供全方位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从早期战略规划和申请提交，到本国、欧洲及国际层面的专利组合管理，全程为客户提供指导。客户一致赞赏该团队"在侵权问题上立场鲜明，并能提供既务实又具战略眼光且符合商业利益的建议"的能力。
该业务由管理合伙人Davide Luigi Petraz和Daniele Giovanni Petraz领导，他们的密切参与和战略监督是该所成功的关键。两人协作共事的风格屡获称道，客户指出其"敏锐的洞察力、深厚的知识储备、积极主动的态度以及高效的工作节奏，促成了精准且以商业为导向的决策"。Luigi Petraz因其"深厚的专业造诣和迅速的响应能力"备受推崇，他协助客户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加强并保护知识产权资产；而Giovanni Petraz则被赞誉为"高效、细致且富有创新精神"，将实务洞察力与丰富的国际经验完美结合。
专利部副主任Lorenzo Fabro作为团队的另一位重要成员，为该业务领域注入了深厚的技术底蕴。作为一名拥有化学工程背景的欧洲、意大利及圣马力诺专利代理人，他在起草、审查及异议程序方面提供专业建议，同时在涉及广泛技术领域的侵权和有效性事务上提供咨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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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GLP因其顶级的高价值商标服务于2026年再次被WTR 1000 评为领先律所</title>
<pubDate>Mon, 16 Feb 2026 00:00:00 GMT</pubDate>
<link>https://www.glp.eu/cn/update/news/?id=308</link>
<description>
我们很高兴在《世界商标评论》杂志2026年度发布的知名榜单“WTR 1000 – 全球领先商标事务所”中评为推荐事务所，该刊物作为独立权威的商标法律资源指南，始终是寻求世界级商标法律服务人士的首选。WTR 评价称：“GLP 将精品服务与广泛的国际影响力相结合，为从初创企业到跨国公司的各类客户提供商标保护方面的咨询服务。该团队将专业技术经验与务实的商业洞察力相结合，以最大限度提升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祝贺GLP团队以及我们的联席管理合伙人Davide L. Petraz和Daniele G. Petraz，他们被评为 “推荐个人”：Davide L. Petraz “是制定全球知识产权战略的理想合作伙伴，他能够在复杂的公司环境中恢复关键权利，并制定跨境商标申请和授权方案，以使保护措施与业务目标及国际知名度相匹配。”Daniele G. Petraz “提供顶级且高性价比的商标法律服务—专业严谨、响应迅速且表达清晰—凭借全球经验与协作主动的工作方式，助力客户建立集中化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可扩展的知识产权组合管理。” 衷心感谢客户与合作伙伴对我们服务的反馈，正是这些宝贵意见使我们连续第十一年获此殊荣。</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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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欧洲专利局自2026年4月1日起上调官费</title>
<pubDate>Fri, 13 Feb 2026 00:00:00 GMT</pubDate>
<link>https://www.glp.eu/cn/update/news/?id=307</link>
<description>
按照惯例，欧洲专利局 (EPO)每两年调整欧洲发明专利申请的官费。此次，EPO决定从2026年4月1日起上调欧洲专利的官方费用。
虽然上调幅度相当有限，但本次调整是在往年已上涨的基础上继续上调相关官费。因此，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按照目前较低的资费标准缴纳官费，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成本。 
比如，欧洲专利年费一般从期限前3个月时开始缴纳，因此，如果年费期限在2026年4月至6月期间的案件，目前仍可按照较低的费用进行缴纳。
费用变化详情可参照下表。
[Link] 2026年欧洲专利局官费上调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提供最新的资讯。</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GLP再次被中国市场确认为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参与者</title>
<pubDate>Tue, 03 Feb 2026 00:00:00 GMT</pubDate>
<link>https://www.glp.eu/cn/update/news/?id=306</link>
<description>
在第十六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新年论坛暨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上，GLP 荣获了"杰出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团队"这一殊荣。该活动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最重要的盛会 
该奖项由中国领先的知识产权新闻和信息来源机构《[Link] 知产观察家》颁发，其评选依据是严格且专业的评估，其中包括：所提供服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知识产权经理的直接反馈评级和建议、组织实力、市场理解能力以及其他因素。该奖项认可了 GLP 在为专利、商标提供高质量服务方面以及在制定有效保护策略方面所展现出的卓越表现。 
该奖项仅授予了另外两家欧洲律所（非意大利）和一家美国律所。 
[Link] 
 阅读《知产观察家》官方新闻	
	

这一连续六年的认可，在当前形势下具有特殊意义：过去十年间，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从一个新兴参与者转变为全球无可争议的领导者。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最新全球知识产权指标显示： 
▪ 专利申请：十年间增长了一倍多，从 2014 年的约 92.8 万件（占全球份额的 34.6%）增加到 2024 年的超过 180 万件（占全球份额的 49.1%）。
▪ 授权专利：2024 年，中国授权专利超过 100 万件，是美国的三倍多，自 2015 年以来一直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 有效专利：从 2014 年的约 200 万至 300 万件增加到 2024 年的 570 万件，仅 2024 年一年就新增了近 70 万件专利。
这些数据反映了长期的国家产业政策，使中国在授权专利方面连续十年位居世界首位，目前约占全球专利申请量的 50%，亚洲申请量的 70%。 
	
	
在这样一个要求苛刻且迅速发展的市场中成功运营，仅靠技术专长是不够的。在中国，信任不是靠自己宣布获得，而是靠时间来证明。自1989 年中国知识产权局的一个官方代表团访问 GLP 总部（访问首家的欧洲律所）以来，持续的认可证明了该公司年复一年地能够提供稳定透明以及高端有效的服务。 
通过这一成就，GLP 更加稳固其作为连接欧洲与中国之间创造价值的可靠战略合作伙伴的地位。这进一步巩固了 GLP 在国际上的标杆地位，使其能够将技术卓越性、深入的市场知识以及基于信任的长期合作关系相结合。 
最后，对于中国同事以及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顾问们对于 GLP 的青睐，我们深表感谢。 
	
 
 关于活动
 
 
[Link] 2026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新年论坛暨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成功举行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至 25 日在北京举行，主题为“固本升级 创新育新”，紧扣“优化传统产业、壮大新兴及未来产业”方向，为企业提供战略对接与价值共创平台。 这为企业抓住产业升级机遇提供了重要的合作机会，来自各个行业的 420 名杰出嘉宾齐聚会场，共同见证了今年论坛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该活动自 2011 年成功举办以来，不仅每年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进行回顾和展望，还对不同经济形势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和应对策略进行分析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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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欧洲专利局调整PACE计划：自2026年2月1日起，加速处理仅限于审查阶段</title>
<pubDate>Sun, 01 Feb 2026 00:00:00 GMT</pubDate>
<link>https://www.glp.eu/cn/update/news/?id=305</link>
<description>
欧洲专利局（EPO）对欧洲专利申请加速审查程序（PACE）及状态查询处理流程作出重大调整，该调整适用于2026年2月1日及之后提交的所有查询请求。
这些调整反映了欧洲专利局在及时性方面的持续改进，尤其体现在检索阶段&amp;mdash;2024年欧洲检索报告（包括补充报告）的平均签发周期已缩短至5.5个月。
PACE程序：适用范围与条件
自2026年2月1日起，PACE程序将仅适用于审查阶段。检索阶段的加速处理请求将不再受理。
要点：
▪ 仅可在审查阶段申请PACE
▪ 任何因申请人原因导致的延误（如逾期缴纳年费或迟延回复通知）将自动取消PACE资格，且不可恢复
▪ 当有效申请PACE时，欧洲专利局将确保三个月内发出下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
状态查询
原则上，状态查询不会导致审查加速。此类查询旨在提供欧洲专利局下次行动的预期时间，该时间将考虑内部截止日期和工作量。
然而，欧洲专利局确认存在两个重要例外：
▪ 通过PACE程序处理的申请
▪ 已提交过查询且在指定期限内未收到审查意见通知的申请。
在上述情况下，欧洲专利局将在收到问询后一个月内自动发出后续行动通知。
问询必须使用欧洲专利局1012表格在线递交，并将成为公开可查文件的一部分。
第三方意见
即使申请人未请求加速审查，欧洲专利局在收到查证属实且非匿名的第三方意见后，仍可将该申请视为适用加速审查程序。
在此类情况下，欧洲专利局力求在收到意见或申请人答复（若尚未提交）后的三个月内发出下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
要点
欧洲专利局正朝着更高效系统迈进，其特点是减少加速手段、条件收紧以及程序纪律加强。
PACE加速程序仍可使用，但它不再是安全网，而是专为那些精心管理审查时间线的申请人保留的特权。</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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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专利可复制性：G 1/23决定后的变化</title>
<pubDate>Thu, 29 Jan 2026 00:00:00 GMT</pubDate>
<link>https://www.glp.eu/cn/update/news/?id=304</link>
<description>
欧洲专利局扩大上诉委员会2025年7月2日作出的G 1/23号决定，实质上标志着所谓"可复制性特权"的终结。多年来，该特权为复杂产品的所有者提供了一张脆弱的安全网。 
该决定明确指出：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54(2)条，凡向公众提供的产品，仅凭其商业化事实即构成现有技术，无论专业人士能否在无过分负担的情况下完全分析其内部构成并从零开始复制。 
G 1/23案要求对战略性专利咨询进行重大且紧迫的调整。此前允许高度复杂产品在申请前进行短期受控商业化阶段的做法（有时被默许），其依据在于该产品无法被复制，如今已完全不可持续，且存在极高的无效风险。 
公开可获得性—即使是通过简单的商业性要约或样品分发—现被视为一种充分授权产品所有可分析特征的披露形式。 
基于此项决定： 
 ▪ 任何在申请前进行的销售、分发或商业要约均可能导致权利要求失效。绝对优先权取决于在任何公开或商业化行为之前完成申请； 
 ▪ 为保护独特性特征，申请人必须证明确定该特征存在绝对技术上的不可行性，而非仅是困难或高成本； 
 ▪ 宣传册、技术数据表、性能数据及其他商业信息现均可视为具备充分公开性。 
结论 
一方面，该决定要求企业与专利律师加强建设性合作；另一方面，它限制了此前被默许的商业规避手段。 
企业（尤其是其销售与市场部门）必须始终确保：若某产品（无论复杂程度如何）被预先认定具有竞争价值（工业、财务及商业层面），则该产品不仅整体需受专利保护，其内部特征（即使不显而易见）也必须获得专利保护。 
任何先前披露都将无法避免后续专利的无效风险，除非相关技术特征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完全不可理解—这意味着专利存在极高的无效风险。 
专利代理人必须详细阐明此限制条款，不可再将其视为可部分规避的条款，并应引导企业采取更早、更详尽的专利保护策略，包括针对研发核心成果提交更多聚焦性专利申请。</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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